| | 我国发布食品包装材料新标准 [第一食品网 2008-3-28 15:07:00] | | | | 近日,全国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食品包装用的复合膜、袋将有新的标准可依,并且这是我国第一次采用通则形式发布食品包装材料标准。
近年来,世界各国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纷纷制定出台了相关标准和规定。例如,2005年,欧盟在《94/62/EC法规》中严格限定了食品包装的重金属含量,尤其对铅、镉、汞、六价铬等四种重金属作出了严格的限制;2006年底,欧盟又出台了“对拟用于接触食品的盖垫中的可塑剂规定过渡限量标准”法规草案(简称301号通报),对与食品接触材料提出了新的限量规定。澳大利亚为了控制包装材料中物质的迁移,在《澳大利亚食品标准法》中规定了3种特殊单体的最大迁移量,它们是乙烯基氯、丙烯腈、亚乙烯基氯,这些单体都是组成塑料的基本物质。美国则明确规定了用于食品或药品包装的黏合剂和油墨类型,不得使用可能含有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甲醇等有害物质的黏合剂和油墨。
目前,我国食品与药品包装的标准较为滞后,80多项标准中只有30多项是2000年以后建立的,食品包装安全标准亟待完善。《食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的出台,将使这一情况得到改变。
为配合新标准的实施,检验检疫部门已着手向出口企业展开相关宣传。要求相关企业及时了解该标准的具体内容,优选包装材料,改进食品包装加工工艺,切实按新标准的规定进行食品包装,以尽快适应新标准的要求。(作者:曹美丽;李佳蔚)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