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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乳品加工业提高准入门槛 [第一食品网 2008-3-24 9:27:00] |
| | | 想进入乳品加工市场的企业今后难度会增加了。据悉,为规范乳制品加工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从4月1日起执行。新的准入条件使得乳品加工市场的进入门槛大幅提高,其中规定,新建的乳制品加工企业,与周围已有的同类企业至少要相隔60公里,日处理原料乳能力需在200吨以上。
新建企业相隔60公里
根据新的准入条件,对于新建的乳品加工企业,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60公里以上;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0吨以上。
此外,企业必须有固定并与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已有原料乳数量加工企业自建牧场、股份制牧场以及农企合同规定的存栏奶牛所产鲜牛奶比重不低于加工能力的30%;乳粉类生产企业所用原料50%以上为生鲜牛羊乳,液体乳生产企业所用原料乳全部使用生鲜牛羊乳复原乳除外。规定还要求新建企业必须有配套的机械化挤奶站。
在布局方面,新上加工项目选址须在交通方便、有充足水源的地区,不得建在受污染河流的下游;环境功能符合食品加工环境要求,周围2公里范围内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型污染源,没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污染源。
对于改、扩建的加工项目或企业,规定要求新增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100吨以上。企业还必须有固定并与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已有原料乳数量加工企业自建牧场、股份制牧场以及农企合同规定的存栏奶牛所产鲜牛奶比重不低于原有加工能力的75%;改扩建后,乳粉类生产企业所用原料50%以上为生鲜牛羊乳,液体乳生产企业所用原料乳全部使用生鲜牛羊乳复原乳除外。也要有配套的机械化挤奶站。
已建企业也要整改
已经建成的乳品加工企业或项目,如果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要求,也要整改。整改期过后仍然不合格的企业,将被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
发改委称,已建加工项目企业要按照准入条件进行限期整改,已建加工项目企业整改后项目企业必须具备固定并与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符合准入条件规定的工艺与装备、产品质量、能耗及水耗、环境卫生与保护、安全和社会责任要求,整改限期为2年。
记者张莹
行业面临兼并重组
据悉,《条件》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企业兼并等方式,合理扩大生产规模。专家表示,由于乳品加工厂设立门槛的提高,地方中小企业进行扩张的难度加大,而大企业则将迎来扩张契机。
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认为,准入条件的执行使乳品加工行业市场门槛大幅提高,如日处理能力200吨的乳品加工工厂,仅设备投入就需上千万元,加上其他配套设施,整个企业的运作成本可达近3千万元,“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个数字显然太高了。”王丁棉表示,目前国内乳品加工企业总共有约2000家,新的准入制度执行后,中小企业发展的难度将会加大。
此外,王丁棉还认为,由于新的市场准入设定的门槛较高,拥有雄厚资金的外来资本进入的可能性会加大,因此国内乳业市场的竞争也会加剧,特别是面对跨国公司的竞争,国内企业必须做好准备。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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