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武汉部分城中湖将禁养食用鱼 [第一食品网 2008-3-21 8:59:00] | | | | 日前,武汉市农业局发布文件称,湖泊水质如果污染超标,该水域必须退出食用鱼养殖,《养殖证》不予年检。
文件还指出,根据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该市功能发生改变的城中湖,将禁养食用鱼。
武汉市农业局渔政处负责人昨日解释,城中湖有的污染较重,有的经过治污水质逐渐好转,因此,将根据水质检测情况,最迟在年底前把城中湖规划出禁养区、限养区和生产区。
“百湖之市”的尴尬
武汉市大多数的城中湖,因为城市飞速发展带来的污染,正在淡出或彻底退出渔业养殖。
据统计,目前武汉还有面积0.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147个,其中中心城区有湖泊38个,武汉也因此被誉为“百湖之市”。在传统意义上,湖泊可以调蓄洪水,进行渔业养殖和调节生态。但是,武汉城中湖因饱受污染之痛,大多成为一潭死水,湖泊功能越来越少。
据武汉市环保局10年前发布的《1998年武汉市环境状况公报》记载:当年检测19个湖泊,就“有12个湖泊的总磷超标,全年湖泊富营养化状况比上年加重”。
到2005年,检测该市67个主要湖泊,竟有32个湖泊水质为劣Ⅴ类。令人欣喜的是,到2006年,东湖治污工程初现成效,长期劣Ⅴ类的东湖水质首次好转为V类。
2006年起,武汉市部分城中湖的水质渐渐好转。但城中湖的污染治理成本非常之高,想要“正本清源”谈何容易。
脏湖禁养食用鱼
湖北省水产局渔政处处长周家文在接受采访时说,食用鱼养殖的水体必须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能适宜鱼的生活、栖息、繁殖、回游等等。如果水体不适合养殖,就不能发放《养殖证》。
武汉市农业局渔政处处长汪大武也解释称,这主要是出于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水质超标就不能从事渔业养殖生产活动。
但是,这并不是对所有城中湖“一刀切”。汪大武说,由于湖泊的水质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今年年底之前,主管部门将根据对水质的检测情况,把武汉市的城中湖划定出“禁养区”“限养区”和“生产区”。
所谓“禁养”,并不影响观赏鱼的养殖或休闲渔业的发展;而“限养”,汪大武以东湖为例解释说,近两年,东湖水质开始好转,说明一定品种和一定数量的养鱼可以改善水质,因此,东湖将进行“限养”,即“适当养殖和适度养殖”。
目前,相关检测和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污水养鱼隐患多
严重污染的水域为什么不能养殖食用鱼?
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院长、中科院水生所淡水生态学研究中心主任谢平认为,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鱼的种类不同,对水体的要求也不一样,有的鱼耐污性很强。此外,也要看污染水体中所含的物质,才能检测和判断脏水中养的鱼能不能吃。
农业部渔业环境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的技术部主任高立方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如果污染源是生活污水污染,水体中的鱼不一定都是有毒有害的,但如果是工业和医药污染,V类和劣V类水体中的鱼,肯定就不能吃了。
而工业污染包括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污染,此外还有有机农药污染等等。由于鱼类对于金属有一个生物富积的作用,鱼的体内,重金属浓度会越来越高。而人处于食物链的最高金字塔上,什么都吃,这样一来,重金属和一些药物就会通过食物链,附寄到人体内,导致各种疾病,对人体造成极大伤害。
城中湖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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