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民航总局新规:携辣酱腐乳矿泉水也禁止登机 [第一食品网 2008-3-21 7:21:00] | | | | 携辣酱腐乳矿泉水也禁止登机
随着液态物品禁止携带上飞机措施的实施,矿泉水、可乐等典型液态物品已一律不得带上飞机,记者从白云机场安检人员处了解到,一些乘客以为携带腐乳、辣椒酱、矿泉水等食品上飞机没问题,结果是仍是被安检拒之门外。
3月19日,中国农产品加工网记者从广州参加全国农村信息化标本研讨会后在白云机场乘机前往长沙时,有意测试中国民航总局新规定执行情况,和同事各携带一瓶开瓶的未矿泉水,在通过安检时检出。当记者试探可以现场喝一口时,工作人员表示也不可。可见中国民航总局新规定执行坚决。
安检员告诉记者,如携辣酱腐乳矿泉水一类要办理托运,根据最新的规定,这些水凝状食品如牙膏一样,也在受禁范围的物品,如嫌办理托运麻烦,只能将携辣酱腐乳矿泉水等扔进“液态物品自弃桶”里。
安检人员提醒旅客:旅客携带类似腐乳、辣椒酱等水凝状特色食品因未知能否过安检,而且要经过严格的开箱开瓶检查,必须置于包装完好的独立袋中,旅客如需要携带这类物品,最好是提前按相关规定包装好进行托运,因为这些食品一般需要严格的保质条件,一旦开箱开瓶后将不利于保质,且在搬运过程中容易泄漏,托运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检查中的麻烦,节省安检的时间。中国农产品加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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