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生猪产品将有身份证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可投诉 [第一食品网 2008-3-13 15:39:00] | | | | 上海市民在超市卖场、标准化菜场购买生猪产品,可以通过标签识别码、电子秤标签等,查明所购买肉品的养殖场、屠宰厂等溯源信息,一旦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可向生猪产品经营者投诉。《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办法》本月起正式施行,今天上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上海每年消费的猪肉产品大约有60万吨,在市民食品消费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尽管生猪产品处于总体可控状态,但由此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办法》确立了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的模式,进一步加强了对肉品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办法》严格了肉品进货关;将生猪及生猪产品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要求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食品卫生许可证;明确了“违禁药物”检测的要求;对猪肝、肾、肺等内脏以及肉糜等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提出预包装的要求;要求废弃肉存放于专用容器,进行着色标记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结合08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推进,食药监部门还将积极配合市经委等部门,通过电子数据库技术的运用,实现对本市市售肉品的“实时监控”,届时市民也可以通过超市卖场的标签识别码、标准化菜场的电子秤标签等清晰地查明所购买肉品的具体夙愿信息,这一系统正在逐步推广。消费者发现生猪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可向产品经营者投诉。
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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