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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5吨陈化水稻险成口粮 [第一食品网 2008-3-13 13:15:00] |
| | | 昨日,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7年我省10大打假维权案例。
案例一:大药房销售不合法保健品
去年7月,省工商局对保健食品进行监测抽样,长春市某大药房销售的“圣果吸油素”、“简约OB蛋白瘦身素”、“俏姿三日瘦清荷胶囊”等保健食品被检出含有药品“西布曲明”,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十条“食品不得加入药品”的要求。
案例二:陈化粮转手变口粮
去年10月,梅河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穆棱市某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将陈化水稻以每吨60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335吨。王某在没有陈化粮购买许可证情况下,将陈化粮运至辽宁欲加工成口粮销售。
案例三:营养食品当药卖
去年10月,吉林市工商局东市经济开发区分局对广东省佛山市御得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御得口服液”进行调查,发现其网站及产品宣传资料中宣称“御得口服液”防癌抗癌、防治糖尿病等八大功能,还有病例证明其疗效。经查证,“御得口服液”实为普通营养食品。
案例四:面粉无检验报告就敢卖
去年11月,白城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检查发现,白城市某粮油商店经销的“同辉”牌“砂子粉”面粉无检验报告,还将此批2.5吨面粉全部售出。
案例五:查获非法元宵加工点
去年3月,东辽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白泉镇连泉村4组一农户院内发现非法生产元宵成品、原料800余公斤和大量生产设备。并且,当事人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就擅自销售2000公斤,销货款8000元,所销售的元宵全部销往东辽县各乡镇。
案例六:啤酒企业欺行霸市
去年4月16日,某啤酒公司辽源办事处联合另一啤酒的总代理,以两个啤酒公司辽源办事处的名义,共同起草了一份“联合公告”,称辽源市内啤酒经销商只能经营3种啤酒,否则将停止向经销商供货,并要求18家啤酒批发部在“联合公告”上签字,将各啤酒批发部所购进的其他啤酒454箱逐个开启瓶盖,强行收购,兑换其他厂家啤酒。辽源市工商局认为,某啤酒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欺行霸市。
案例七:种子公司销售假种子
去年1月,白城市某种子公司从内蒙古购进假冒“吉单505”玉米种子1300公斤对外销售。
案例八:假冒驰名商标非法获利
去年5月6日,通榆县工商局检查皮某经营的农资商店,发现其销售给鸿兴镇某农药化肥种子商店的“喜丰”牌农膜是假冒驰名商标并非法获利。“喜丰”牌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
案例九:“一房两卖”欺诈消费者
2003年初,长春市欣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姚某以口头协议的形式与不具备房地产开发主体资格的沈某约定,将营业执照、开发资质、银行账号、公章等以40万元租借给沈某。沈某以该公司的名义与英俊村签订《联合开发建设协议》,从事“紫金苑”小区商品房的违法开发、销售。2006年4月,“紫金苑”小区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发生了商品房“一房两卖”的欺诈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去年,省工商局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处罚。
案例十:贵州一药业有限公司侵犯“感康”注册商标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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