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市全国人大代表黄炳章建议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法制 [第一食品网 2008-3-13 9:10:00] |
| | |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要做到严查大要案与建立长效机制并重。”我市全国人大代表黄炳章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建议,呼吁完善和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制保障和监管体系。
黄炳章代表指出,近年来,食品安全警钟一次次敲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问题包括:有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有的滥用或超量使用增白剂、保鲜剂、食用色素等加工食品;食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伴随食品新技术的产生,如转基因技术、植物生长促进剂等化工、生物技术的应用,也带来很多未知的安全隐患。在食品流通领域,大多缺乏必要的冷藏、保鲜设施,缺乏食品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食品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足等。
黄炳章代表建议,政府和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大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要把儿童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
黄炳章代表指出,要加快制定和修订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步伐。要对食品添加剂实行市场准入,要求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台账,并定期向质检部门备案。同时,在食品消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餐饮业、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顿和对小企业的监管。
来源:汕头日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