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宿州市农业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 [第一食品网 2008-3-12 10:00:00] |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月19日召开的全国农业抗灾救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全市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和春耕备耕顺利进行,3月4日,市农委下发通知安排全市农资打假与春耕备耕工作,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哄抬销售价格的行为发生。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全面展开的重要时节,种子、果树种苗、农用薄膜、肥料、农药、饲料、兽药等将迎来购销高峰。市农委要求各县区农业部门,一要迅速行动,确保农资质量。要积极组织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到农资批发市场、经营网点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是针对当前灾后恢复生产急用的蔬菜种子、果树种苗、畜禽仔雏、水产苗种等农资产品,要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没收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坚决打击制假黑窝点。二要严密监测农资价格和供应情况。去年以来,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农业生产的成本不断提高。特别是受灾害影响,部分地区农资产品呈现货紧价高态势。要加强农资市场调研,严密监控农资价格和农资货源情况。对乘机串通涨价、囤积农资、哄抬价格的行为要及时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坚决查处。对农资供应短缺,影响救灾恢复生产的,要及时帮助组织货源,满足供应。当地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部协调解决。三要切实加强案件查处。各县区农业部门对在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中,趁火打劫,以次充好,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要进行严厉打击。对群众举报,性质严重的案件,要快速调查取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要做好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农业部门的信息沟通,发现农资市场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充分发挥“12316”、“农技110”、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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