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浙江省奉化市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镇建设 [第一食品网 2008-3-7 12:32:00] |
| | | 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浙江省奉化市提出了“先试点、后推广、再巩固”的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思路,并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精心准备,开展创建前期工作。组织调研组就创建的可行性专门到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和该市实际,向市政府提交创建工作初步方案,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专门汇报,得到肯定和支持。同时出台《奉化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奉化市食品安全示范镇综合评价标准》和示范村社区、示范街建设标准,确定溪口、莼湖两镇为示范镇创建试点单位。
二是积极实施,完成第一阶段创建任务。溪口、莼湖镇先后成立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全镇食品安全联络协调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动员大会,发放知识手册,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三是创新思路,突出“五个示范”建设。针对示范镇创建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过程中,既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又着重开展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营造创建特色。每个试点镇因地制宜选择2个行政村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规范制度,确保创建任务园满完成。各试点镇按规定规范了镇食品安全工作资料,建立例会制度、信息管理报送制度、镇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目标考核制度、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明确协管员、信息员职责,从制度上保证创建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五是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入人心。一是行业宣传。通过召开种植、养殖及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企业负责人会议,按行业进行宣传培训动员,让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由被动变主动。二是全面宣传。试点镇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载体宣传食品安全。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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