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产卵河豚毒强切勿贪食 [第一食品网 2008-3-7 9:45:00] |
| | |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眼下正值河豚产卵季节,毒性最强,市民切勿贪其美味食用。
据介绍,河豚为有剧毒水产鱼类,属明令禁止加工经营的鱼种。每年3月到5月,为河豚生殖产卵季节,毒性最强,毒素主要存在于河豚的肝、脾、肾、眼、鳃、脑等部位,鱼一旦死亡,毒素就可侵入鱼的全身,但因其味道鲜美,成为一些人追逐的美味,个别饭店、酒家存在违法加工、经营河豚的行为。食河豚中毒发病急而剧烈,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发病,最初感觉口渴,唇、舌、手指发麻,然后出现胃肠道症状,以后发展到四肢麻痹、瘫痪,血压、体温下降,重症者因呼吸衰竭窒息而死。目前对河豚中毒尚无特效治疗方法。
为防止食用河豚中毒,市卫生监督所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加工经营河豚的行为是非法的,消费者一旦发现在市场销售或加工河豚的行为,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举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擅自生产加工经营河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湄洲日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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