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赤峰市敖汉旗农牧民低保“阳光操作” [第一食品网 2008-2-27 10:13:00] |
| | | 2007年以来,赤峰市敖汉旗从关注民生、解决民生出发,农牧民低保工作推行阳光操作,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解决困难农牧民的基本生活。目前,全旗有近3.5万名贫困农牧民获低保救助。
在农村牧区低保审核工作中,敖汉旗按照“属地管理”、“动态管理”、“保障基本生活”、“公平、公开、公正”以及“谁入户、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贫困户本人申请、嘎查村审核、乡镇复审、旗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的低保审批程序。为增加低保工作透明度,敖汉旗在做好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嘎查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公布举报电话。在资金管理发放上继续实行社会化发放,对于智障无自理能力的低保家庭实行委托代管的方法,签订代管协议,切实保障低保户基本生活。同时,敖汉旗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保障范围在去年保障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收入;生活特别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因病、因灾和子女上学及其他不可抗拒原因致贫的特困群众”四类人员基础上,新增“六十年代精简下放的贫困农牧民;持有‘文革’伤残证的特困农牧民;改革开放前在村级组织任职的贫困老党员”等三类人员。据了解,2007年全旗采取“倒排队”的方法,把农区农民年人均收入低于700元,牧区牧民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贫困农牧民3.5万人纳入到农牧区低保范围。目前,1413万元农牧民低保金已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发放到农牧民低保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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