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蒙古11户粮油饲料企业商品提价提前申报 [第一食品网 2008-2-25 13:07:00] | | | |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2月20日发出通知,要求在自治区发改委2008年第1号公告及《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办法》中涉及的11户企业,在对粮、油、饲料三类商品进行提价前10天向自治区发改委申报。
这11户企业包括内蒙古正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牧泉元兴饲料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岳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富川饲料公司等4户饲料企业,包头市宏基面粉有限公司、包头市金鹿油脂公司、扎兰屯市淳江油脂有限公司、内蒙古蒙佳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大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恒丰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鲁花葵花油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粮、油企业。
自治区发改委要求这些企业在提价前,必须填写申请书面报告,附上成本变动的凭证。自治区发改委在1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企业出具《重要商品提价申报受理通知书》或者《重要商品提价重新申报通知书》。对企业提价申请有异议的,7个工作日内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提价申请意见的函》和《重要商品提价申报批复收到确认书》传真至企业。对企业提价申请无异议的不再批复,企业可于原定的提价日期提高价格,但不得提前提价。在自治区发改委受理提价申报过程中或企业重新申报期间,企业应维持原价,不得自行提价,不得向社会发布涨价消息。慕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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