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朝阳农民异地就业可获政府补贴 [第一食品网 2008-2-13 10:55:00] | | | | 不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再就业时,依然依附着乡村集体经济提供的公益性岗位,如保洁和绿化等。为了鼓励这些农民发挥一技之长,从今年1月起,连续三年内,朝阳区将给不在本乡本土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每月补贴300元。
据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全区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1.2万人,主要从事乡村集体经济提供的保洁、绿化等工作,收入较低。朝阳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区内农村劳动力,并对招用农村劳动力,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区财政按照用人单位最低缴费基数给予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的全额补贴,其中区财政和乡村财政各负担50%。同时,从今年1月1日起,区财政给予“离土离乡”就业的这部分农民每人每月300元的转移就业补贴。所谓“离土离乡”就业,就是农民离开乡村集体经济,被北京市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招用,并签订了年限至少1年的劳动合同。
同时,朝阳区还出台了劳动力二次培训政策,将对“4050”人员、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免费进行第二次培训,已经享受过一次免费培训的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可再享受一次免费培训,以提高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初次培训着重是英语、计算机等技能培训,而二次培训则不同,侧重于业务技能的培训,主要是有针对性的定岗培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说。(供稿单位:朝阳区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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