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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酒品质量攻略:识标签 看颜色 闻香气 品味道
[第一食品网 2008-2-5 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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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节日餐桌上不可或缺的酒类产品是本次抽查的重点之一。本次抽查的白酒、葡萄酒、果酒及露酒产品质量合格率均高于96%。其中,大中企业产品质量更是优质稳定,合格率高达100%。为此,质检总局有关专家特别支招,要选购合乎心意的放心酒品,除了认准知名企业品牌产品之外,还可根据酒类色香俱全的特质,从多方面着手。
白酒实物质量合格率96.7%
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9家企业生产的1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7%。其中,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此次抽查依据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白酒产品的感官指标(色、香、味、格)、理化指标(酒精度、总酸、总酯、己酸乙酯、乙酸乙酯、固形物、糖精钠)、卫生指标(甲醇、铅)以及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被抽查的白酒产品的卫生指标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个别产品酒精度达不到明示酒精度的指标。酒精度又叫酒度,是白酒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企业在标签上应向消费者加以明示。本次抽查中,有1种白酒的酒精度明示值为38±1.0%vol,实测值为34.6%vol。抽查中还发现,有个别产品总酯含量未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总酯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及香型有关,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泊。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白酒一般没有保质期,但这并不意味着酒存放的时间越长越好,普通香型的白酒到5年以后,口味变淡,香味会减弱;酱香型陈酒是好酒;而存放多年的浓香酒是否是好酒目前还无定论,存在着较大的争议。近几年,低度白酒在存放一段时间后(通常需一年或更久,因酒而异)出现的酯类物质水解,并导致口味寡淡的问题已逐步成为白酒行业关注的焦点。因此,在购买低度白酒时,最好应选择两年以内的产品。
抽查不合格企业及产品:
广西省桂林市六顺酒厂生产的漓泉牌三花酒
安徽晨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玉福酒
葡萄酒实物质量合格率99.9%
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葡萄酒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安徽、山东、河南、云南等10个省、直辖市76家企业生产的7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其中,抽查了10种获国家免检产品和9种中国名牌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58-2005《发酵酒》、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及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5037-1994《葡萄酒》规定的要求,对葡萄酒的卫生指标(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铅)、理化指标(酒精度、总糖、挥发酸、滴定酸、总二氧化硫、游离二氧化硫、干浸出物、铁)、感官指标、食品添加剂及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被抽查的葡萄酒产品的感官质量全部合格。其中,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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