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河南粮食购销和移库工作保持“政令畅通” [第一食品网 2008-2-5 9:13:00] | | | | 2007年河南省粮食局从服务宏观调控大局出发,努力做好粮食购销和移库工作。截至11月底,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完成粮食购销量480亿斤,占省定目标任务240亿斤的200%。近两年该省粮食收购在400亿斤以上,销售在400亿斤左右,除满足本省粮食需要外,每年还向外省提供150亿斤左右粮食,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
加强粮食销售工作,彰显“中国粮仓”风采。一是积极探索“订单粮食”新机制,把发展订单粮食作为产销衔接的重要纽带,创新“公司+协会+农户”和“龙头企业+科技+种植基地”等粮食产业化经营模式。目前,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落实小麦订单2000多万亩,订单收购40多亿公斤,带动500多万农户,并逐步延伸到与国内销区省、市签订的大订单。二是充分发挥河南粮食主产区的优势,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开展粮食产品经贸活动,拓展国内外销售市场。先后与广东、北京、天津等16个省市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近5年该省粮食销售1547亿斤,其中销往省外545亿斤。三是把粮食销售工作的重心逐步转移到最低收购价小麦的销售和出库工作上来,按照最低收购价粮销售办法要求,认真做好临时存储粮移库、拍卖出库等工作,方便企业购买,保证粮食市场供应。截至12月5日,国家在河南共下达拍卖了临时储存小麦428亿斤,成交220亿斤,成交率51.4%,已完成跨省移库29.1亿斤。
积极培育多种市场主体,呈现“八仙过海”新局面。通过托市收购的价格导向和影响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开展粮食收购活动,特别是在夏粮收购期间,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经销和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小麦,拓宽农民销售粮食的渠道,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目前,全省已批准了4563家多种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人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2223家,集体68家,民营及个体2274家。在2007年夏粮收购中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市场主体按市场价收购34.9亿斤,比2006年6.8亿斤多收28.1亿斤。2007年1~11月全省按市场价粮食总收购190亿斤,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147.4亿斤,比上年同期增加47亿斤,按市场价粮食总销售171亿斤,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115亿斤,比上年同期增加36亿斤。
为做好粮食购销、移库工作,河南省粮食局积极与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沟通,针对如何严格执行政策,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销售出库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销售政策,做到计划下达,思想准备到位;出库单下达,人员设备到位;资金到账,相关事宜处理到位。在粮食出库过程中,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出库期限,不得刁难购粮企业,不得擅自提高出库费用标准,不得虚报粮食质量、数量,不得自行设置各种名目收费标准,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粮食出库任务。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凡经核实存在擅自提高出库费用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等问题的粮食企业,取消其粮食收购许可证,今后不再委托其承担任何政策性粮食业务。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中,将最低收购价粮食销售、移库工作列入民主评议和纠风工作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纠风目标责任制,发现重大问题,一票否决。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省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并在省粮食局、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随时受理来信来访。
(作者:粮油市场报记者胡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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