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惠州活鳗游入韩国 [第一食品网 2008-2-2 13:41:00] |
| | | 近日,经惠州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合格的一批3000千克活鳗顺利运抵韩国仁川口岸并顺利通关。这是继日本、美国、香港之后,惠州活鳗扩大出口开拓的又个一新市场。
韩国对输入水生动物的药物残留检验方面要求比较苛刻,惠州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检验检疫局相关文件精神,按要求落实检验检疫工作,全力确保惠州出口活鳗的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了养殖场的日常监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出口食用水生动物养殖场的监管。监管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疫病控制,有毒有害物质自检自控,引种、投苗、繁殖、生产养殖,饲料、饵料使用及管理,药物使用及管理,给、排水系统及水质,发病水生动物隔离处理,死亡水生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包装物、铺垫材料、生产用具、运输工具、运输用水或冰块的安全卫生,《出口水生动物注册登记养殖场/中转场检验检疫监管手册》记录等情况。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出口水生动物养殖场的药物、饲料登记。使用台账,提高企业对药物、饲料进场管理能力。要求出口水生动物养殖场承诺在养殖生产中不使用禁用药,严格按标准规定实行限用药停药期,必须使用经CIQ备案的饲料。
三是加强出口活鳗的药物残留监控。在鳗鱼养殖期间,对药残重点监控项目每季进行一次监测,活鳗出塘前按规定再次对药残重点监控项目进行抽检,在活鳗吊水期间,由出口企业抽样对全部药残项目进行自检。
四是执行“出口活鳗供货证明”和出口监装制度。凭“出口活鳗供货证明”报检出证,确认活鳗来自检验检疫机构注册养殖场并经检验检疫合格才放行。
五是在出口活鳗中转场推行电子监管,同时实行数据监管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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