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东减免鲜活农产品产销环节部分费用 [第一食品网 2008-2-2 11:29:00] | | | | 2月2日上午,从省有关会议获悉,山东再次出台政策加强稳定市场物价工作。其中为了促进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从2月1日至15日减免鲜活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部分费用。
昨日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紧急通知,确定于2月1日至15日,在鲜活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减半收取国内植物检疫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计量器具检定检修费、预防性体检费;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堤防养护费、闸坝维护费及经过威海古陌隧道车辆通行费,以减轻农副产品成本推动涨价的压力。同时,我省进一步明确了春运价格政策,对道路客运班车(含旅游客运)票价停止执行上浮15%的政策;对参加春运的旅客运输车辆,在2月1日至29日期间,降低一个车型的通行费标准。
山东省要求对粮油肉蛋菜等实行定点定时、每日监测、每日专报制度。凡是国家明确规定不准调价的油、电、气、水、暖、城市公交、医疗、教育等价格,一律不动。确因成本上升需要调整的,如化肥价格,必须按规定报批。(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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