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青海工商系统“五项”措施确保节日食品市场安全 [第一食品网 2008-1-29 8:47:00] | | | | 从日前召开的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7年全省工商系统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检查各类市场1097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788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332起,案值718.67万元,罚没金额157.62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7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1.2万元;销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4.8万公斤。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青海省工商局从1月23日起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以“加强食品监管,确保节日安全”为主题的执法月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工商机关将从四个方面采取五项措施加大对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一是加大对粮、油、禽、蛋、肉、蔬菜、海产品、糕点、罐头、保健食品、乳制品、酒类、副食品、儿童食品等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各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食品批发企业和个体食品批发商的监管,以整治农村集市和“六小”食品经营场所为突破口,坚决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执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加强对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行为的监管,坚决打击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四是认真组织对已经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的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检查考核。为了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省工商系统将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管。一是按照国务院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要求,把执法月活动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巡查力度,确保工作到位,不留死角;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的建设,坚持“反复抓,抓反复”,确保“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不反弹,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关;三是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强对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的市场价格的监管,引导经营者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守法经营;四是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米、面、油和猪牛羊肉等食品进行质量定向检测,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倡导安全、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经销变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来源:青海日报作者:张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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