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东烟台市对28大类食品进行严查 [第一食品网 2008-1-21 11:29:00] | | | | 1月20日从山东烟台市质监局获悉,烟台市将对28大类食品进行查处。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未取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这28类食品的行为都将在查处之列,同时,商场超市也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据了解,此次查处的产品共计28大类,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自2008年1月1日起,生产糕点、蜂产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类别的生产企业,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准生产。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此次查处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1月1日至3月底,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停止销售。第二阶段为4月1日以后,凡发现供应城镇居民的28大类食品中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的生产加工者存在无证生产销售、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冒用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法行为,市质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查处。(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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