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日本語
水产品|畜产品|糖酒饮料|机械包装|粮油土产|水果|蔬菜|健康食品|乳制品|调味品|添加剂|茶叶|  视频推广  |吃喝玩乐
  资讯搜索
  每日资讯
范植伟带新欢出席喜宴 不理
金华市精品水果展示会 脆梨
陈福林副厅长一行到兽药企业
云南大理举办洱海开海节展示
海南渔民捕获3000斤超级
石家庄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昭平进入夏茶采摘高峰期
排除心灵寂寞的六种方法
  一周精彩回顾
 如何减掉脂肪又不损失肌肉
 健美,是否要吃营养剂?
 清脂五式美丽OL瘦身魔招
 水果妹的五大水果瘦身法
 燃脂明星最减肥的5种茶叶
 感冒食疗,感冒食疗中药方
 午餐多吃素下午不犯困
 汤,“好睡”七道汤
 多吃菌类有益大脑健康
 食盐:量出而入为妙
 泰国公司销售
 伊朗公司销售苹果浓缩汁
 日本公司销售中国咖啡
 新西兰公司销售蜂蜜饮料
 马来西亚公司销售矿泉水
 
  首页 - 食品资讯 - 国内资讯

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食品网 2008-1-18 8:15:00]


  新华网北京1月17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17日公布的消息,国务院1月11日正式批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建立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报告,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据了解,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部署;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有关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政策,推动部门间沟通与交流;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林业局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

  200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这次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继作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

  有关专家认为,包括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6个省份在内的中部地区,粮食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40%。山西、江西等省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该地区的发展无疑有利于提高中国粮食和能源保障能力,缓解资源约束。

  中部地区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中农村人口占全国农村人口近三分之一。在这一地区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将有利于我国“三农”问题的破解,并通过农民增收最终助推“扩大内需”这一整体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8〕2号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地区〔2008〕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精神,及时协调解决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部署;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有关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政策,推动部门间沟通与交流;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林业局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担任。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