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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抽检葡萄酒合格率为66.7%
[第一食品网 2008-1-16 1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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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加的没加,不该加的加了!记者1月15日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对葡萄酒进行了商品质量监测。此次监测在长春共抽检了18个经销单位经销的、29个生产企业生产的30个葡萄酒样品。检验结果表明,合格样品20个,不合格样品10个,合格率为66.7%。
标签误导
配制酒竟说成发酵酒
本次抽检共有7个产品标签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的70%,问题相当严重。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来误导消费者。本次抽检的样品当中,有3个样品存在此类问题,在明知“露酒”产品为配制酒、“葡萄酒”产品为发酵酒的情况下,依然故意将“露酒”产品的名称标为“红葡萄酒”或“红提子酒”,均为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此次抽取的葡萄酒样品中,有一个葡萄酒样品的产品介绍中,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了药物的疗效,违反了《食品卫生法》。还有3个葡萄酒样品未标注“QS”标识,有1个样品标注的产品标准是错误的,有1个样品没有标注质量等级。
偷工减料
有的无酒精有的缺糖
本次抽检的葡萄酒样品中共9个样品的“酒精度、总糖和干浸出物”不同程度的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的90%。
有9个样品的酒精度指标不合格,其中长春市光复路吉佳糖酒生产的宏元星瀚野生山葡萄露酒和通化市众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山葡萄酒在明示酒精度为2%和7%时,检验结果为零。
吉林省康凌保健品有限公司吉利葡萄酒厂生产的吉利爽口山葡萄酒和吉林省天裕·天源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王全汁山葡萄酒酒精含量只有0.05%和0.04%。
在标准中规定总糖应为12.1g-50.0g/L或≥50.1g/L时,有个样品的总糖指标检验结果为零。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均为严重的偷工减料行为。
违规添加
葡萄酒中检出安赛蜜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甜味剂安赛蜜的使用范围中没有葡萄酒产品,不得检出。有7个样品中检出安赛蜜,在一个标称为长春市海乐葡萄酒厂生产的海乐园牌农大野生全汁山葡萄酒中,安赛蜜的检测结果高达0.4g/kg。
工商提醒
慎买颜色过艳葡萄酒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要求经销商对所有不合格的葡萄酒全部做下架处理。省工商局消保处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葡萄酒时,尽量选择到大的商场、超市购买。不要购买包装华丽,但价格明显低廉的产品。颜色过于鲜艳(过粉、过绿)的葡萄酒不要购买。味道过甜、过酸或有异味的产品最好也不要饮用。
小知识露酒是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生产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目前国内企业还要保留一部分半汁葡萄酒,则不能冠名为葡萄酒,必须以露酒的标准进行生产。(编辑:阿波罗)
来源:中国红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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