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浦北给2万多头能繁母猪上保险 [第一食品网 2008-1-16 9:44:00] | | | | 去年以来,浦北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精神,积极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和补贴相结合制度,实行先参保,后补贴的办法,共为全县2万多头能繁母猪建立了保险,有效降低了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调动了广大养殖户的养殖积极性。
村民陈同安、梁勤珍,是浦北县小江镇平六村和六桥村的母猪养殖户。日前,他们所养殖的母猪因患上猪肺炎病,各自损失一头母猪,造成了经济损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北支公司工作人员得知此情况后,会同浦北县水产畜牧兽医部门技术人员迅速前往这两户能繁母猪养殖所在地查勘。由于此前陈国安、梁勤珍分别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北支公司为所养殖能繁母猪购买了保险,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迅速为他们核定了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1月7日,陈国安、梁勤珍高兴地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北支公司工作人员手中分别领到了1000元赔偿金。
据了解,为促进生猪生产,切实降低能繁母猪养殖风险,浦北县财政、水产畜牧兽医、财产保险等部门依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条款》,共同建立了能繁母猪保险制度。每头能繁母猪年参保费用为60元;其中财政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每次保险期限为一年。该项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原因造成保险能繁母猪直接死亡的,保险公司都会按照相关保险合同负责赔偿,每头能繁母猪的赔偿金最高为1000元。
目前,该县已为全县2万多头能繁母猪建立了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北支公司累计赔偿能繁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原因死亡赔偿金5万多元。
(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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