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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第一食品网 2008-1-15 10:21:00] |
| | | 地级泰州市于1996年7月设立,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北岸。全市总面积5790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428平方公里。行政区划设海陵、高港2个区,兴化、靖江、泰兴、姜堰4个县级市,共有99个乡镇。总人口503.6万人,常年粮食种植面积(含复种)600万亩,粮食产量267万吨左右,其中小麦77万吨,稻谷166万吨,粮食商品量152万吨左右,商品率为56%左右。北部的兴化、姜堰市为产区,南部的靖江、泰兴市为销区,粮食产销区域分布较为明显。“十五”期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常年粮食总收购量180万吨,其中本地粮食收购量110万吨左右,总销售量180万吨左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本地粮食收购量占商品量65%,购销量分别占全省的16%左右。
一、博采众长,因地制宜,全面推行租赁经营机制
我市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起步,经过两年多努力,到2003年上半年职工身份全面置换,186家购销企业减员6400多人,成为全省率先基本完成购销企业职工身份置换的地级市,人员包袱大为减轻。
购销企业职工身份置换、人员大幅减少后,如何进一步深化购销企业体制和机制改革,适应放开后的粮食市场竞争,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道绕不过的坎,对此我们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当时有四种模式可供借鉴:一是继续实行国有国营模式,二是民营化改革,三是股份制改革,四是租赁经营。国有国营模式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新形势下,机制不活,市场竞争力不强,难以适应市场化要求。全面推进购销企业民有民营,大量仓房等购储设施难以退出,民营化改革条件也不完全具备;同时一旦粮食市场出现大的波动,政府宏观调控也难以保证实施。由于其时购销企业政策性亏损挂帐尚未最终处理,且绝大多数企业资产都质押在农发行,股份制改革政策条件也不完全具备。租赁经营一定程度上能够调动经营者积极性,且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税收、信贷等方面一系列优惠政策,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能保证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实施。
为满足和方便农民售粮,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农发行给予信贷优惠这些政策,在反复调研比对后,我们从2003年起,全面推行了购销企业风险抵押租赁经营,即“承租者借牌子、租资产、建立新帐、接受监管、实行民营化运作;主管局管印鉴、保‘两证’、保障特群、委派会计、实施行业化管理”。全市除承储中央、地方储备的9家粮库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和23家企业退出粮油经营实行固定资产租赁外,其余115家购销企业均实行了租赁经营模式。
二、加强跟踪,及时完善,确保租赁经营健康运行
随着一段时间的试运行,我们发现原先的租赁经营机制存在着承租人短期行为、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对此,我们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在承租人选择上实行市场化运作,变协商租赁为公开认标、竞价租赁,且租赁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纳。二是在劳动用工上,变原企业返聘为承租者自主招用人员。三是在风险防范上,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委派会计负责管理企业的公章和国有资产“两证”,工资福利与原单位脱钩,除粮食主产区兴化市点多量大实行驻点监管外,均集中在主管局办公,并实行月度工作汇报、季度财务分析、财务抽查互审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提高了监管效果。靖江市还制定了租赁风险保证金制度、贷款风险金制度、财务监审制度、提取所得税制度、利润分成制度等制度。四是在帐务处理上,对租赁经营的购销企业进行全面审计、清产核资,实行新老帐务划断处理。同时建立主管局与企业新的利益分配办法,实行超利分成,规范租赁企业的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监管,不仅调动了承租人积极性,而且通过强化监管,促进了企业积累和设施维护保养,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对购销企业特殊群体负担,全面实行统算分管、系统兜底办法,既保证特殊群体负担得到落实,又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通过一系列完善措施的落实,保证了租赁经营的健康运行。
三、激发活力,培植骨干,主渠道地位进一步巩固
由于实施租赁经营,购销企业大量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企业运行质态明显改善,一批骨干企业蓬勃发展,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地位进一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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