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加强粮食质量监管 构建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第一食品网 2008-1-15 10:12:00] | | | | 辽宁省粮食局始终把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各级粮食质量行业管理、监督检查、质量检验的职能作用,积极构建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和保障机制,有力地保证了全省粮食质量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粮食质量监管网络体系,为粮食质量监管提供组织保证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2007年全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和局长助理为副组长的粮食质量监管领导小组,下设粮食质量行政管理机构、粮食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和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等3个工作机构,根据各自不同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粮食质量监管网络体系,强化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力度,为做好粮食质量进一步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局建立每月工作例会制度,把粮食质量监管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听取部门汇报,作出全面部署,保证了质量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沟通协调,健全体系。按照省政府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争取省编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于2007年4月成立了监督检查处,增加4个行政编制。同时,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市调研、督办,使全省粮食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截止目前,全省14个市已有13个市成立独立的监督检查处(科),在66个涉农县(市)区中已有51%的县区成立独立机构。在检验监测机构中,省粮油检验监测所和14个市级站全部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至2007年底全部挂牌成为国家质检体系的成员单位,县(市)区建站51个。全省粮油检验监测技术人员689人,中级以上职称占41%,其中教授级高工4人,在全国同行位于领先地位。
二、加大设施资金投入,建立人员素质技能培训机制,为粮食质量监管提供物质人力保证
1、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为保证工作需要,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质量监管机构软、硬件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投资130多万元为市、县两级监督检查机构购置了电脑、摄像(照相)机、复印机、传真机等仪器设备;省、市粮食局共同投资为全省14个市配备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专用车辆,强化了粮食执法的手段和能力。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全省共筹集资金1500余万元,购置了大型粮油检测设备,如气相色谱、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等。新增实验室面积3000多平方米。截止目前全省粮食检测系统固定资产5500余万元,各种国内外先进检化验仪器设备1万余台件,检化验室面积1.9万余平方米,使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得到质的飞跃,能顺利完成国家交给的各项检验监测工作。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大对监督检查人员和质量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持证上岗。全省共举办监督检查人员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748人,经过严格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监督检查证;举办粮油检验监测人员培训班35期,培训人员2981人次,经考核合格发放国家统一制定的上岗证,对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积极参加国家粮食局组织的各类检测项目技术比对考核,并主动与北京、河南等省、市粮食质检部门进行技术测试比对,同时组织省、市、县质量检验监测部门进行检测技术比对。省粮油监测所今年招聘引进了3名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填补了深层次知识人才的空白。
三、突出重点,牢固树立全程监管的理念,为粮食质量监管拓宽工作渠道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食品安全,必须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要切实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支撑体系,搞好食品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检验技术手段。”为了做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我局先后研究制定了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粮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方案,并认真部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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