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租借仓中的“临时存储粮”更需要关爱 [第一食品网 2008-1-14 10:43:00] | | | | 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日前在哈尔滨组织召开了全国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通报了粮食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新形势。
2005年以来,粮食主产区收储企业采取建设新仓、维修旧仓、向社会租借仓容等措施,缓解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仓容紧张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非常关心存放在社会租借仓的“临时存储粮”的安全,确保这部分粮食的安全储存,杜绝坏粮事故的发生,是收储企业的义务和责任。——编者
为了确保最低价粮食收购的顺利进行,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卖粮难的矛盾,湖北省老河口市粮食局从2005年开始向社会上租借仓房存放最低收购价粮食。截至目前,全市共租借社会仓房6处,房屋28栋,容量4084万公斤,年平均存粮2862万公斤。如何让这部分社会租借仓所存放的“临时存储粮”安全储存,老河口市粮食局的做法是:
一是经理包站。该局年初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各单位一把手必须包保社会租借仓,具体包粮食数量、粮食质量、安全储存、实现四无和环境管理;二是固定人员。所有社会租借仓都必须要固定专职职工住站保管粮食,做到仓号明确、职责明确;三是严格管理。对社会租借仓该局要求做到三个一样管理,即:仓房维修和粮站一样;考核目标和粮站一样;质量、管理和粮站一样。
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的落实,2007年该市社会租借仓存粮全部安全储存无事故,经各级检查全部实现“一符四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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