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宁波市六个养殖区被农业部评为为第二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第一食品网 2008-1-8 10:50:00] | | | |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实施发展现代农业重点行动的意见》(农发[2007]2号)精神,按照《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农业部2007年组织各地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大力推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生态养殖技术,改造养殖设备设施,加强技术服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在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水产养殖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经考核验收,我市象山县南美白对虾生态养殖示范区、宁海县大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等6个养殖区被农业部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有效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获得“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的单位,可以在其工作和生产场所悬挂或树立“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志。(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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