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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从事灯饰加工致富产业
[第一食品网 2008-1-7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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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群众把自己的家庭作为发展工业经济的第一生产车间,足不出户就可实现从事第二产业挣钱领“工资”的愿望。这是笔者日前在钟山县石龙镇农村采访时发现的一件农民巧妙增加经济收入的新鲜事。目前,该镇有8000多农民从事灯饰加工这一产业,人均月收入可达400元以上,灯饰加工产业成为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激活农村特色经济的“润滑剂”。
石龙镇是一个农村富余劳动力比较丰富的乡镇,如何把劳动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农民群众谋福利,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添新动力?该镇的做法是因地制宜,引进一批亦工亦农的工业加工产业,增加农民经济收入。通过开展以“创佳争先,壮大县域经济”为主题的“发展县域经济五佳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和优质服务十佳单位”竞赛评比等活动,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外地客商前来投资建立定和、宏利等一批灯饰加工厂。头脑精灵的灯饰加工厂客商创新经营理念,把目光瞄准广阔的农村地区和丰富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外地采购灯饰加工原始材料回来,分发给农民,让农民在家里加工,统一在加工厂回收加工好的灯饰产品,并按加工数量的多少支付给农民工资,把灯饰加工厂由“有型”向农村家庭“无型加工厂”转变。据该镇一家灯饰加工厂老板介绍,灯饰加工是一种劳动力强度低的手工劳动,上至七八十岁高龄的老太婆、老大爷,下至十岁左右的小孩子,甚至是残疾人,只要有劳动能力的农民都可以轻轻松松从事这一手工操作的加工业。况且,在农忙时节,农民可以专心致志地忙田地上的农活,特别是下雨天、中午和晚上等空闲休息时间来说,农民群众可一边欣赏丰富多彩的电视音乐节目,一边加工灯饰,灯饰加工为农民经济增收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农民在田地做农活时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在家里加工灯饰是一名身份特殊的工业产业工人,扮演着亦工亦农的双重角色。同时,灯饰加工不需要投资商投资太多的资金,资金回笼速度快,又不需要占用大面积的厂房,节约厂房建设投入,对投资商和农民都有利可图。
“灯饰加工收入虽然不是很高,但打工者与老板之间不存在打白条现象,加工好多少产品厂家就支付多少工资,经济利益比较划算,确实是一条只需投入劳动力就可实现增收的短、平、快致富新路子。”笔者在该镇采访时,许多农民都这样说,灯饰加工产业给农民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此可见一斑。该镇白尾自然村有800多人,70%以上劳动力利用空闲时间从事这一加工产业,90%以上农户家庭建起了漂亮的水泥结构楼房,成为当地一个远近闻名的灯饰加工专业村。
来源:新农村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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