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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厂噪声太大吵死鸭子老鳖并非滑稽
[第一食品网 2008-1-7 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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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厂噪声太大,“吵死”池塘里的鸭子和老鳖。两养殖户分别上法院打赢了官司。近日,审结“噪音案”的南京市六合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有关单位注重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并建议养殖户尽量避免在环境不适宜的地方养殖,以防损失。(1月6日南京日报)
因噪音太大把别人的鸭子和老鳖“吵死”了,养殖户去索赔时,竟然还说“太滑稽”,现在,法院依据相关法律,不但判他赔偿损失,还发出相关的司法建议,想必这家工厂再也不会感到“太滑稽”了。
在现代都市生活的人们环境逼仄,以前并没有引起人们注意的噪音,已经成为一种公害:小区早晨鸡叫吵醒夜班休息人,老人晨起锻炼影响屡屡被人投诉,更有甚者,一些工厂发出的噪音,已经危及到人们正常生活和动物的生命,就不是“忍一忍”可以解决的事了。
从法律上讲,法无禁止即自由。在一些工厂看来,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应干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来有的只是用道德约束的行为,已经被纳入法律的范畴,作为生产经营者,更应该与时俱进,为自己补上法律课了。
话再说回来,人在现代社会生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没错,但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依赖法律规范显然不够。对于哪些游离于法律外的“执法空白”,人们还得增加一点公德心,关心自己的行为对社会、他人或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高君波)
来源:农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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