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西安畜产品专项整治打响 [第一食品网 2008-1-5 7:44:00] | | | | 西安市农业局昨召开专题会议,提醒养殖户要特别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及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防控
(记者郝蕾芮潇潇)针对连续发生的畜产品质量问题,昨日,西安市农业局召开专项会议,为期一个多月的全市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此打响。
六项内容专项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
从昨日至2月14日,西安市开展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最为重要的内容是以查漏补缺为重点,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同时,加强畜禽及其产品产地检疫执法检查,无检疫标识的畜禽,一律不得出售或运输;加强各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屠宰场所收购的生猪是否有免疫耳标、免疫证等,凡证标不全的牲畜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和市场;肉品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重点是肉品批发市场、小型市场、马路市场,各经营户是否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其经销的肉品是否证、章齐全;畜禽养殖环境监督检查则重点检查规模养殖场是否依照防疫要求依法免疫,并佩挂耳标,使用的兽药、饮水是否含有违禁兽药添加剂等;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检查,目的在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及“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的行为。
这六方面整治内容不仅在全市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市场、屠宰场展开,还将延伸到集体伙食单位、饮食单位、超市等。
保持警惕4000观察员将加强观察报告
专项整治期间,有关部门也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帮助规模养殖场、大场大户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全市154个疫情观察点和33个鸟类疫情观察点的4000余名观察员,在这段时间内也将加强观察和报告。
西安市农业局表示,今年要确保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常年保持100%,产地检疫覆盖率和上市肉品检疫率也分别达到100%。
昨日的会议同时传达了一条严厉的处罚措施:凡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抽样检测不合格2次以上的单位,不仅会被取消评奖资格和动物防疫项目,还将在全市通报;严重失职并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将建议当地政府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西安市农业局首席兽医师刘崇林还提醒广大养殖户,要特别加强动物疫病免疫,确保畜禽常年处于有效保护的状态,目前要特别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及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防控。同时要加强流行病的调查,提高防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现畜禽有异常情况,要尽快报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便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省卫生厅要求加强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少儿不要接触病死禽鸟
(记者郭魂强)2007年12月,江苏省确诊两例人禽流感病例,引起省卫生厅高度重视,按照卫生部部署,省卫生厅要求全省防控人禽流感,特别是筛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主动排查可疑病人。省卫生厅提醒公众,接触病死家禽后如有发热等症状应尽快就医,特别要教育少年儿童不要接触病死禽鸟。
昨日,省卫生厅疾控处有关负责人说:“尽管我省目前没有确诊人禽流感病例,但目前正值冬春季节,是人禽流感的关键时期,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目前,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卫生部门、医疗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健全预警机制,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筛查和报告,主动排查可疑病人。如果发现动物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患肺炎时,应及时请具备检测能力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标本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相关检测。各级疾控机构要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活禽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时审核网络直报内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特别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教育,减少与禽类的接触,避免接触病死禽鸟。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