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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储糖收储通知
[第一食品网 2008-1-4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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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008年国储糖收储通知,全文如下:
鉴于近期国内食糖价格持续下跌,为了稳定食糖市场价格,保护农民和制糖企业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收储国产食糖50万吨。现将收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量、质量和价格
第一次国家收储数量先按30万吨安排。主要收储2007年10月份以后生产的白砂糖。收储的白砂糖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06壹级及以上。收储基础价格为每吨3500元(南宁车板交货价,含税),加上运到承储仓库的运杂费,作为送货到库最高结算价(含税)。承储仓库和到库最高结算价见附表。
二、收储方式和时间
本次收储在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制糖企业每次交储数量为300吨的整数倍。收储实行到库检验验收制。
收储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
三、贷款和结算
收储国产食糖所需资金及相关费用,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安排贷款。成交后华商中心按有关规定和成交价向供货方付清有关款项。
四、有关要求
华商中心要认真组织好此次国产糖收储工作,落实各项具体措施,按时将收储进展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商务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华储食糖交易市场要确保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门要做好国产糖收储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保证收储工作顺利实施。
国产糖收储具体交易办法及各库点收储数量由商务部另行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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