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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作坊无QS食品限店内卖 [第一食品网 2008-1-4 14:33:00] |
| | |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通知,今年1月1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生产和销售的食品,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市质监局食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山已按照总局统一安排部署检查行动,对于2008年前生产的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将不纳入本次查处范围。
部分食品不在无证查处范围内
对食品小作坊等不具备加贴QS标志条件的食品店,中山已要求店主签订食品安全卫生承诺书,并限制该食品必须在店内销售。目前中山已有523家小作坊与市质监局签订承诺书。
据悉,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是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进行查处。本次列入检查行动的28大类食品包括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10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13类食品。同时自今年元旦起,对生产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类别的生产企业,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准生产食品。
对于无证产品查处时限的界定,质检总局通知指出,今年1月1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都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小作坊签订承诺书限制销售范围
食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查处将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1月1日至3月底,为整改过渡期;到4月1日,进入第二阶段的严格执法期。
对街道小作坊、小食店等没有条件取得QS标志的,中山采用签订食品安全卫生承诺书的方式进行灵活处理。“协议里还限制了该作坊的食品销售和流通范围,做到有效控制。”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山已有523家小作坊与市质监局签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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