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明年对小麦、玉米等粮食产品征出口暂定关税 [第一食品网 2008-1-3 9:37:00] |
| | | 中国明年对小麦、玉米等粮食产品征出口暂定关税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30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
这是继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84类原粮及制粉产品的出口退税后,我国政府再次通过税收杠杆抑制近期增长过快的粮食出口,引导粮食向国内供给,以期平抑其价格上涨。
据悉,此次开征出口暂定关税的产品涉及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共57个税则号列为8位数的产品,其中麦类和麦类制粉出口暂定税率分别为20%、25%,玉米、稻谷、大米、大豆出口暂定税率为5%,玉米制粉、大米制粉、大豆制粉出口暂定税率为10%。
近段时间来,受国际粮价不断攀升影响,国内外原粮及其制粉价格存在较大价差,从而带动了我国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而粮食出口的猛增从根本上推动了国内粮价上涨的预期,并使粮价上涨成为当前物价上涨的重要因素。
最新海关统计显示,2007年1月至11月,中国小麦和玉米的出口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06.51%和85.3%,大豆的出口量同比增长24%。
在日前宣布取消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出口退税之际,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调整部分原粮及其制粉产品的出口关税是为了确保国内粮食供应,稳定目前粮食价格水平,缓解贸易顺差。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粮食生产的周期性使其价格水平近期难以逆转,因此,通过减少出口增加国内粮食供给有望成为平抑物价上涨的一条途径。
来源:新农村商网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