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对粮食出口征收关税 [第一食品网 2008-1-2 7:59:00] | | | | 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称,将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这是继此前不久取消小麦等粮食出口退税后,我国再次颁布紧缩粮食出口政策。
业内专家认为,频繁颁布紧缩粮食出口政策,说明国内通胀压力确实不容忽视,因而确有必要通过税收手段增加粮食作物的出口成本,从而保证国内供给、稳定国内粮价。
近段时间,受国际粮价不断攀升影响,我国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海关最新统计显示,去年前11个月,我国小麦和玉米的出口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06.51%和85.3%。
与此同时,去年以来,以粮食和农副产品价格上涨为主要推动力的cpi指数上涨,已成为当前我国宏观经济亟待解决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去年我国11月份cpi同比涨幅达到6.9%,其中粮食价格上涨6.6%。为此,2007年12月5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提出,将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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