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百姓关心四大问题 [第一食品网 2008-5-13 7:50:00] | | | | 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百姓关心哪些问题
5月9日,记者随工商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对济南市家乐福、沃尔玛、银座、大润发超市(历山路店)及济南市内几个农贸市场进行了调查。现场发现大卖场内散裸装食品无防尘防蝇设施、面食制品无QS标志、现场加工现场销售等现象普遍,农贸市场上的散裸装调味品问题严重,销售环节反映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容乐观。
食品销售中的种种误区和盲点,在“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受到格外关注:生产环节统一标准、流通环节渠道固定、消费环节建立索赔机制等问题,成为我省百姓最关注的话题。
统一生产标准抑制销售混乱
5月9日上午,在历山路家乐福超市的二楼食品区,记者发现,该区销售的散装蜜饯食品没有QS标志,也没有防尘防蝇设施,直接裸露在空气中销售。同行的工商管理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如此销售易引发病菌传播,造成交叉污染。
记者在现场看到,食品销售区内有顾客边挑选边触摸,有人在销售人员面前抓起一把蜜饯送到鼻尖闻闻,有人顺手掰一点尝尝,销售人员并不劝阻。不仅如此,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均没有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销售人员为顾客称取食品时,也仅在手上套个塑料袋即开始操作。
不止家乐福超市一家如此,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泉城路沃尔玛超市、泉城广场银座商场超市、大润发(历山路)超市的面包、点心销售区。
其实,早在2004年1月1日实施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就明确规定,销售食品必须设防尘材料遮盖物、设隔离设施、设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等,对于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字样等。
山东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杜岩教授指出,食品生产、销售缺乏标准或标准混乱是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针对正在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杜岩建议,明确界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概念、范畴乃至细节,明确界定食品安全标准与现有食品卫生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的关系。同时,“草案”应鼓励地方和食品生产企业制定和执行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标准,以保证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
固定流通渠道实现可追溯监管
在济南制锦市小区农贸市场、八里洼农产品批发市场,记者看到,几乎所有的散装调味品都没有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即通常所说的QS标志。
省消协宣教处副主任王致远告诉记者,此类调味食品几乎从来不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批次检疫报告。据介绍,农贸市场上销售的许多散装调味品,大部分产自城乡结合部,由化工原料勾兑而成,不仅没有质量保证,流入农村市场及城市里的一些个体小饭店、路边店甚至质量安全意识不高的大饭店或市民厨房,对消费者的身体会带来严重危害。
一些大型卖场内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在家乐福进口食品销售区,记者发现,标注为2008年4月11日到期的一款酱料仍摆在货架上销售。记者顺手拿起其中一瓶调料,外漏的酱汤粘了记者一手。再看看沾满污垢的货架,让人难以相信这些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是否有保障。
此外,《食品卫生法》规定,超市内不允许现场加工熟食制品。但在前述各大超市内,各种凉拌菜、熟肉制品、烤鸭、烤鸡等食品,几乎都是现场加工,现场出售。
记者问:熟食在穿行的人流中敞开销售,消费者吃着能安全吗?
工商人员答:熟食制品应在常温下销售,超市内温度很高,不能保证食品安全。而且,有些超市的散装食品与鲜肉、海鲜等布局在同一区域经营,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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